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年龄有限制吗 事故主要责任误工费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2023-01-13东莞塘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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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年龄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在一瞬间的,造成的损害也根据错误的大小而不一,但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还是要积极去承担自己的过错带来的。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年龄有限制吗,搜集了如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年龄有限制吗
有年龄限制;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
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但具有侵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以上就是带来的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年龄有限制吗。交通事故里的误工费是有年龄限制,男的年满60岁,女的满55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是有其他证明的依然可以要求误工费。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事故主要责任误工费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在发生了事故后,负有大部分的一方要依法赔偿对方的财产性损失,例如误工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等等。此时最重要的误工费计算问题,相信大家都不是很清楚该如何计算,那么事故主要误工费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事故主要误工费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三、误工费赔偿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事故主要误工费赔偿的依据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事故主要误工费赔偿的依据有哪些、什么是误工费和误工费的赔偿裁决依据是什么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
-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