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证明是什么 房屋确权界定
2019-10-28东莞塘厦律师
宋,深圳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泽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屋权属证明是什么
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业主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开发商确权。即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购房者必须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办理所购房屋的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 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无论其是否出让,产权最后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记时,登记机关均是直接将全部产权登记在开发经营企业名下的。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权属证明办理地点及其相关问题,房屋产权权属登记一般就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等。 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房屋确权界定
农村的房屋确权即为宅基地确权。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我国法律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为了给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的。